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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国第六委员会的工作

目前正在辩论“危害人类罪”的概念,以加强和更新它,并就这一问题制定一项新的条约或公约。


在联合国大会框架内,第六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3日和14日就包括“危害人类罪”问题在内的各种议题举行工作会议和辩论。


预计根据联合国大会第79/122号决议,《防止及惩治危害人类罪公约》条约的制定工作将于2028年开始。


必须指出,目前对“危害人类罪”的定义是根据1998年7月17日通过并于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7条第1款。


联合国的辩论集中在目前没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国际公约或条约这一事实上。


对于许多国家来说,需要一项更广泛、更具约束力的文书。它还力求澄清某些概念或统一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定义。


它还寻求在面对新环境(例如环境或数字问题等新形式的系统性暴力)时更新辩论和国际法律文件。


一些国家和非政府组织试图扩大这一概念,同时使其与当前现实情况保持一致。


关于这个问题的公约或条约可以允许在司法和国际法事项上加强国际合作。 


因此,联合国的这场新辩论旨在通过明确性和法律效力来加强国际法。


必须指出,这项新条约可以在现有国际人道主义法、人权法和习惯国际法的法律框架内加强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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